2017年倫敦金騙案倍增至19宗 涉款逾25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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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3/09 19:23

最後更新: 2018/03/09 19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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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倫敦金騙案倍增至19宗,涉款逾2500萬。(資料圖片)

19名台灣人懷疑墮入本港倫敦金騙局,報稱向一間位於上環的投資公司合共匯款約3100萬港元,投資倫敦金、原油及貴金屬等,其後該公司報稱所有款項已虧蝕,其中4名台灣苦主今日(9日)到警察總部報警及向金管局求助。警方發言人表示,已將案件列作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(俗稱洗黑錢)」,合併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,暫時無人被捕。 

2017年倫敦金騙案創4年新高,警方接獲19宗報案,涉款逾2543萬元,較前年的9宗案件及涉款1725萬,急升111%及47.4%。

警方發言人表示,2018年2月5日接獲一名48歲姓吳男子報案,指他早前透過社交網站認識2名女子,並應對方要求從台灣匯款約184萬美元(折合約1435萬港元)至本港銀行戶口後,對方便音訊全無,始懷疑自己受騙,並到香港報警。 

警方今日(9日)再接獲4名年齡介乎42至58歲男子報案,指早前透過社交網站認識6名女子,報案人應對方要求從台灣匯款共約18萬美元(折合約140萬港元)至本港銀行戶口後,便未能聯絡該6名女子,懷疑受騙報警。

警方已將有關案件列作「洗黑錢」案處理,並合併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,暫時無人被捕。 

警方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,騙徒除訛稱接獲北韓快打仗、金價必升等內幕消息外,更施以「美人計」或扮關懷長者博取好感,獲信任後再哄騙受害人授權投資,最終虧蝕所有本金。警方提醒市民,投資前應多了解風險及公司背景,勿輕易簽署授權書予第三者代自己進行交易。